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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旅游行业统计报表微机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6-2-20 17:29:13 阅读次数:766次 

关于切实加强旅游行业统计报表
微机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统计工作,理顺统计渠道,为领导提供更快捷、全面的旅游统计数据,根据省旅游局(豫旅 [2005]321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旅游委研究,现将我市旅游行业统计报表的微机网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市各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
    二、编报内容
2005年统计年报内容为《 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 中的旅统基1-10表和附表(单位基本情况;星级饭店和旅行社接待情况、财务状况表;其他旅游单位报表等)。
    三、编报方法
各类旅游企业报表均以实现网络化实行网上上报形式,各单位日常月报表的第12月份和第四季度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据。具体填报登录方式为:登陆国家旅游局网址(
http://www.cnta.gov.cn),进入“网上办公”,点击“旅游统计网上填报系统”键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填报。
    四、填报时间和汇审安排
1、旅游统计年报是旅游网上统计月报的积累。2005年12月份月报即可填报,年报同时开始,2006年元月底以前完成网上填报,2月中旬进行集中审核。
2、根据单位填报和审核情况召开汇审会学习推广统计微机填报先进方法,表彰先进单位。对迟报、漏报、错报等没按要求填报的单位要进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再培训学习。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深刻认识统计工作重要作用。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熟悉其填报范围要求,领会指标解释的基本概念,掌握调查方法。
2、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配备旅游财务统计用微机,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工作调动,必须做好财务统计资料的交接和工作的衔接。
3、各单位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和市旅游局规定的时间及时网上填报单位的报表,以确保其时效性。对于拒报、瞒报、迟报的旅游企业省旅游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评先、年检时实行一票否决。
    此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五日